就业惠企政策宣传: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

望江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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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助力企业发展,落实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,让政策进准落地、直达快享,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,望江街道梳理了政策相关要点。



补贴对象及条件

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,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(一孩158天,二孩、三孩各188天)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,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。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。


补贴标准与期限

社会保险补贴采取“属地管理,先缴后补”方式,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%,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。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,可在补缴后申请。在女职工产假期间,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、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、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,不同时享受本补贴;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,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,可顺延至期满。


申请时间

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(乡镇)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。


申请地点

区、县(市)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,或通过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搜索事项名称申报。


注册地址在望江街道的企业,可前往上城区望江街道党群与便民服务中心(秋涛路489号),联系电话:0571-86560672。